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 总 则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
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装备水平,应与工程在国民经济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规模、功能要
求及建筑环境设计相适应。认真考虑设备、材料的供应可能,以及施工安装和维护管理水平。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努力降低电能消耗;注意节约有色金属,合理选用铜、铝材质的导
体。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根据地区条件、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以近期
为主,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理论、努力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设计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定型产品及经过鉴定、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