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 1 29 号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已经 200 4年10月12日中国民用航
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 杨元元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民 用机场建 设 管 理规定 (民 航总 局 令第 129 号 )
CCAR— 158 — 1 —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
工程质量和机场运行安全, 维护建设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用航空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
机场民用部分)的规划与建设。
民用机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