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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 总 则
1.0.1 为加强我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绿色建筑设
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
1.0.3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本规定进行编制,其内容应包括:建
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各专业的主要技术控
制指标,以及实现各主要技术指标的技术措施等。
1.0.4 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的
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 建筑专业
2.1 一般规定
2.1.1 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
据、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建筑节能、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等内容。
2.1.2 工程概况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城市、其城市所在的气候分区,建筑物
朝向、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