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 2011〕812 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
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建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反映建筑市场用工价格变化情况, 积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经商省有关部门,决
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和仿古
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单位:元 /工日
工程类型
预算工资单价
包工包料工程 包工不包
料工程
点工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建筑工程 70 67 63 88 73
装饰工程 70-90 90-110 77
安装、市政工程 63 60 56 79 65
修缮加固工程 63 83 6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67 88 73
古建园林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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