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 2010〕494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 经研
究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
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 56元 /工日,二类工 53元/工日,三类工 5
0元 /工日;单独装饰工程: 61~78元/工日;修缮加固工程: 53元 /工日;仿古
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 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 53
元 /工日,第二册 60元/工日,第三册 5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 78~96元/工日、执行 07版《江苏省仿古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