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 - 2012-1-31 15:17:10
江苏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规范和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
政奖励资金管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 [2010]249 号),并结合我省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财政奖励
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含省财政配套奖励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
形式约定节能目标,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
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 本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
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