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 以改善劳动条件, 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项目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
用。
2.须将合同工程造价款的 1%~2%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产资金计划,上报
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
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 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