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评标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配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 )
的实施,适应《计价规范》 模式下对评标工作的新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工程计价模式
的特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执行 《计价规范》 进行施工招标投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项目的评标活动, 在适用本规则的同时, 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关
于评标的规定。
第三条 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计价规
范》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