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收费标准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通过)
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注:按项目投资比例
二、对于分阶段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 费率由业主与监理单位根据不同阶段
的工作量,参照以上收费标准执行。
三、对于信息系统工程中软件开发比重大于 20%的项目,软件工程监理费按软件
经费 8-10%计算,其余部分按收费标准计算,合计数为总监理费。
四、有特殊要求的信息化工程项目, 在收费标准基础上, 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酌情增加收费。
五、本收费标准的解释权属江苏省电子学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专业委员会。
江苏省电子学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专业委员会
2005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