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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农村
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
实施意见》、《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
文件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及省级补助投资兴建的日供水 1000
立方米(或供水人口 1 万人)以下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日供水 1000
立方米(或供水人口 1 万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按照基本建
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利用其它资金建设的农村饮水项目可参照
执行。
第二章 验收依据
第三条 政策性文件
1、国家有关部委政策性文件: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
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指
标体系〉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
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