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妈厂区沥青混泥土路面施工合同
甲方:中国振华集团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工程处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甲乙双方就乙方分包甲方承建的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
司龙洞堡厂区沥青混泥土路面施工之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 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
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龙洞堡厂区沥青混泥土路面施工工程。
二、工程实施地点: 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龙洞堡厂区。
三、工程内容: 乙方分包施工的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预先估计大约为 米 2
(施工完毕后按实际施工方量结算) ,底层为乳化沥青喷洒打底, 底面全部采用
土工格栅铺设,沥青混泥土层全部采用中粒式( AC-16)热油搅拌,摊铺厚度
为 5.00厘米。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之日起,施工正常气候条件下(不低于 10oC 的非雨天
气)乙方在 4天之内完成分包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