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本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消发 [2008]149 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进一步改革本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
与防火部联系。
此通知。
上海市消防局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进一步改革本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扩大本市消
防简易审批验收范围、提高消防行政服务效率、方便社会单位和群众办事、促进消防队伍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的原则精神以及公安部消防局、市公安局要求,市消防局研究决定,从今年 7月 1日起
进一步改革本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消防局成立由局长陈飞、政委李金文任组长,副局长朱海林、总工程师沈友弟、防火部部长顾金龙任副组长
的建筑工程消防审验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