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 ,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
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 规范化、标准化 ,推动全省建设安全
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 (以下简称 “省安全文明工地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标准》 (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
标准、规程进行检查评审。
第三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 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 ,
省建设厅组织评审。
第四条 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 ,其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五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授予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六条 省建设厅成立 “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