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06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 "分项工程名称 "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泥水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砌体施工:
⒈挖掘土方, 两人操作间距保持 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 禁止采取掏洞的操作方法。
⒉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现场施工员交底放坡,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坑槽边
1m以外,堆高不得超过 1.5m。
⒊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材料应离开坑槽边
1m以上。当基坑较须设护壁支撑时, 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 不得攀跳, 运料不得碰撞支撑。
⒋墙身砌体高度超过 1.2m 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 4m 时采用里脚手
架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