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交通工程实行质量差别化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济宁市交通工程质量差别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发给
你们,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效能,改变
工程质量检查方式,制定济宁市交通工程差别化管理工作,望结
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 00八年三月一日
济宁市交通工程质量差别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强化对我市施工、监理行业的综合监管,提高交通质量监督部门
对交通工程项目监管效率,监督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部自觉落实
责任,提高项目部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工程质量差异化管理的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
内从事交通工程建设活动的本地及外地进济施工、监理企业项目
部。
第三条 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对全市交通工程质
量工作实行差异化管理。
第二章 分类及标准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