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1.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
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单个面积 0.3m2 以内的孔洞所
占体积。
⑵基础
①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
算,套相应定额项目。
②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 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 梁、柱、
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的定额项目。
⑶柱
①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 (或楼板上表面 )至上一层楼板
的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 (或楼板上表面 )至柱帽下表面
之间的高度计算。
③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④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
算。
⑤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⑷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m3”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