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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规定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 ”。实
际生产时对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并至少留置一组 28d 标准养护试件,以验证混凝土的实际
质量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施工单位应注意积累相关资料以利于提高配合比设计水平,混凝土开盘鉴定的内容如
下:
混凝土开盘鉴定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建设)单位在混凝土搅拌单位进行,采用现场搅拌的,应由施工单位组
织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参加人员为:建设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项目
技术负责人、混凝土搅拌单位的质检部门代表。开盘鉴定最后结果应由参加鉴定人员代表单位签字。
开盘鉴定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或供货申请单;
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单;
3)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
4)水泥 3d 复试报告。
5)砂子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