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 1988 年 3 月 1 日
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
计标〔 1987〕1140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4〕305 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
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
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
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
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
编制说明
本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