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灌注桩基础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主 控 项 目
4.1.3.1 钻、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必须核实地质情况。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1.3.2 钻、挖孔成孔和清孔后孔位、孔径、孔深、倾斜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用全站仪、验孔器、重锤测绳、超声波测槽(孔)仪检测。
4.1.3.3 钻、挖孔桩身混凝土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根桩至少留置 2 组标准养护试件,桩长 20m以上者不少于 3 组标准养护
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试件应在混凝土浇注地点随机取样。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试验报告。
4.1.3.4 钻、挖孔桩身混凝土应进行完整性检验,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用超声波检测仪或低应变检测仪检测,检查无损探伤记录。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