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砌块通用技术要求
当砌块用做建筑主体材料时, 其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 GB6566-2001《建
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的规定。当建筑主体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 -226、
钍 -232、钾 -40 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 IRa≤1.0 和 Ir ≤1.0 时,其产销与
使用范围不受限制。对空心率大于 25%的建筑主体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
镭 -226、钍 -232、钾 -40 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 IRa≤1.0 和 Ir ≤1.3 时,
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财政部、环保总局文件《财库 [2006]90 号》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
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建筑砌块执行 HJ/T207-2005《环境标志产
品技术要求 建筑砌块》标准,其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产品中使用的废弃物和工业副产品(如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