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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标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成长,并分享公司发
展所带来的收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员工。公司高层
管理人员薪酬不属于本办法范围。 公司顾问及特聘人员、 临时人员,视实际另行
约定或参考本办法确定。
第三条 支付原则: 本办法体现以下分配原则:
1、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导入市场劳动价值理念,建立起同行业具有竞争
力的薪酬制度。
2、有效激励的原则。强化岗位劳动要素,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体现岗位
责任、任职能力、劳动条件、岗位业绩与收入相对统一,体现内部的公平。
3、坚持严考核、硬兑现的原则。薪酬分配以绩效考核为依据。
第二章 薪酬体系与结构
第四条 薪酬内容与结构
1、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经济性的报酬, 包括固定工资、 绩效工资、
津贴、年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