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
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湘价服( 2007)49 号 发文机关 :湖南省物价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各市州物价局: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广泛征求意
见基础上,我局对《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 [2004]140 号)进行了修订,
并适当降低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
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修订后的收费标准自 2007 年
5月 10 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附件一:《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附件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一: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