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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维
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国有企事业单位投
资、上市公司投资及各类基金组织资金投资等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办法》 (国家七部委令第 30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8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
法。
(一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