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镇火夹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编制《火夹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是为了提高水库存在突发
事件应对能力,切实做好水库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
情抢护工作,为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减少损失。
1.2 编制依据
《火夹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经批准的水库
汛期调度运行计划。
1.4 适用范围
启动本水库防洪应急预案,应根据水库的工程特点和可能发生
的重大突发事件,首先报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
达启动命令,如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以考虑申请启动预案。
1.4.1 工程发生重大险情
⑴挡水建筑物:如发生严重的大坝裂痕、滑坡、管涌以及漏水,
大面积散浸、集中渗流、缺口等危及大坝安全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