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
¤联动控制器——可直接发信号,通过驱动装置控制设备;也可通过电气控制装置
(卷帘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 )间接控制设备。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
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 [说明 ]:
通常在火灾报警后经逻辑确认 (或人工确认 )联动控制器应在 3s内按设定的控制
逻辑发出控制信号给相应设备,设备动作后将动作信号反馈给消控室并显示。 (所有
设备 )
2.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 24V。
[说明 ]:24V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应用最普遍。联动控制器可当电源,当线路
压降超过 5%时,其直流 24V电源应由现场提供。
3.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联动控制器发出的控制信号相匹配。
4.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控
室设置手动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