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概况
1、系统构成
本系统主要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盘( FACP)、工控机、消防
电话主机、 24V操作电源及消防立柜组成,安装于站厅层车站控制
室,监视车站内 FAS系统所有设备状态和部分消防设备状态,接受
车站内现场设备火灾报警信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两级监控。各
个系统由中央级设备、车站级设备(含现场设备)以及将其联系起
来的通讯网络组成。
2、系统主要功能
A、通过中央级和车站两级监控方式对现场的火灾以发生情况进行及
时监控和报警。
B、中央级控制中心是全线的消防控制中心,监测和控制全线的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
C、车站级火灾报警系统监测各工点范围内的消防设备的运行状
态,按照现场火灾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部位,优先接收中央
级控制中心发出的消防救灾指令和安全疏散命令,通过火灾报
警控制盘上的 RS485数据接口向环境与设备监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