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人身触
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特制
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制定本规定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以
下简称《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
定细则》(以下简称《短 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
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保
护接地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安装、运行、
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机电
设备防爆检查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 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是指矿井井下供电系
统、综合自动化系统(含各子系统),通讯照明信号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在选型、入井、
安装、测试、使用、维 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管理
及即计量测量等各种电气仪表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四条 陕西煤炭建设公司机电动力部是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