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集团芦沟煤矿二五西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二〇一四年一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
培训秩序 ,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 , 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
工作健康发展 ,根据《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
法》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
主要负责人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
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 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
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制定并落实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建立培训档案 ,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
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
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