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依据《山西煤销集团煤矿复工复产管理制度》
文件精神,对公司内部施工单位复工工作进行职责划分、程序规范。
第二章 成立公司复工验收领导组
第二条 公司复工验收领导组的组成
组长:王国洪
常务副组长:张满怀
副组长:李柱和 吴兆法 隋锦忠 陈光 李亚军
成员: 罗 兵 吴云生 刘秋胜
第三条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部) ,办公室主任:吴云
生
第三章 复工验收程序
第四条 施工单位因生产安全隐患而停工的, 在隐患问题得到全
面彻底整改后,复工需进行以下程序:
1、井巷工程复工前,施工单位首先要制定复工验收整顿实施方
案,由监理单位及公司复工复产领导组签字审批。 批复必须明确整顿
工作量和整顿时间。
2、施工单位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根据批复的整顿工作
量和整顿时间期限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