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宁阳县伏山矿业有限公司
2013年元月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 掌握现场变化情况, 实现
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
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 “三工”、系统和
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
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变化
㈠新工人入矿
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
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
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
同上同下同休息。
㈡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
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