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一、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科下达的开工、复工、
停工通知单及工程联系通知单进行施工,否则,对队长罚款 400元,
技术员罚款 200元。
二、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和规程、措施施工,不得
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或其它参数。否则,对队长罚款 400
元,对技术员罚款 200元。
三、队长、技术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 ,及时掌握施工情况,若
遇地质构造等异常变化,必须及时向生产科及地质测量科汇报,以
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对队长、技术员每人罚款 200元。
四、生产技术科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开展探煤、检查工程质量
等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不积极配合的,对队长、跟班队
长每人罚款 200元。
五、测量引线时,施工队技术员或当班验收员、组长、跟班队
长接到测量人员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现场参与放线,测量人员要将
中、腰线点向施工队现场交接清楚,及时以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