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通风机管理规定
根据《集团公司强化管理,严肃问责,坚决控制瓦斯超限事故的
二十条刚性规定》的要求,为确保主通风机安全可靠运行,特编制此
规定。
一、主通风机供电系统
1、东(西)风井变电所保持现有供电方式不变,即 35KV 供电
线路一路投入使用,一路备用; 35KV 变压器一个投入使用,一个带
电备用(6KV 侧断开,无负荷),6KV 母线段联络合上。 特殊情况下,
必须经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批准方可改变现有供电方式。
2、东(西)风井变电所主、备用变压器每二个月切换一次,保
证变压器完好。
3、机电队编制东(西)风井变电所 35KV 供电线路事故应急预
案,保证 35KV 在用供电线路一旦出现断线或断电, 备用供电线路能
立即投入,恢复东(西)风井供电。
4、机电队供电班要安排副班长以上人员加强值班,应急处理东
(西)风井供电系统事故,保证供电系统完好运转。加强东(西)风
井变电所变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