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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汇编)
评审标准: 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熟练
掌握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
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 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能独
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业绩显著, 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 或在技术创新或引
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粤人职〔 2000〕1号)
一、适用范围
我省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评价、规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
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粤人职〔 2000〕1号)
二、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