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江安校区高层学生宿舍一、二号建设楼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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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江安校区高层学生宿舍
一号楼、二号楼建设项目监理工作交底
(一) 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管
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
委托合同等。
(二) 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约定, 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三)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合同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也为合同
关系,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不是合同关系,而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四) 根据建设单位委托, 我监理机构在本工程施工阶段将进行下列工作, 请施工单位予以
大力协助、支持和配合。
1. 施工准备阶段
(1) 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场资格审查,程序为施工单位向监理
机构提交《施工单位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