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文件
中煤建协字〔 2003〕第 71号
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工程建设
监理自律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煤炭行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
现将《煤炭行业工程建设监理自律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抄送:煤炭行业有关建设项目法人企业、煤矿设计研究院,有关行业协会。
本会:理事长、秘书长、秘书处、工程技术部、企事业部、康居工程总会、勘察设计委员会,
存档( 2)。
煤炭行业工程建设监理自律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煤炭建设监理的健康发展,适应入世需要,维护煤炭建设监理市场的正
常秩序、监理行业声誉和监理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煤炭建设监理执业和经营行为,提高工
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等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设监理的规定,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组织本行业工程建设监
理企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