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件: 1
监理工作质量管理办法及考评标准
1. 编制目的——
1.1通过规范、督促监理作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
1.2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激发责任;体现在岗人员价值、价格;
1.3量化监理工作绩效。
2. 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体现优质优价, 结合公司及项目的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以下简称 “办
法”)。本“办法”与“ 合同附件: 2”《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配套执行。
3. 本“办法”作为监理招标条件、《监理委托合同》协议约定之一。
4. 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应约定以下内容——
4.1 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资质、资格,未满足招标条件、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有权拒付当月监理费用;并
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
4.2 从监理合同总价中单列 10%~15%作为监理工作绩效‘考核金’,与本“办法”考核挂钩;
4.3 项目完成既定节点计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