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理 授 权 书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将 11A地块 19#﹑20#﹑22#﹑24#﹑25#﹑28#﹑29#
楼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授权给天津建工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
行。为确保规范、有序地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实现我单位的既定目标,我
单位特向承建单位明确对监理单位的委托授权如下:
一、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履行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在工作中应
认真监督承建单位全面履行承包合同和协议,同时也要帮助承建单位解决
施工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二、承建单位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时提出的要求和指令应充分尊
重并认真执行。
三、该项目执行天津市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统一用表《监理单位
与施工单位文函往来目录》、《津监 A 表操作提纲》,为使项目施工得到
有序、有效控制,承建单位应按要求认真执行相应的审报管理程序。
四、项目若有部分工程需要引进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将协同建设单位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信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