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予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的目的,
特制定本章程。
二、 章程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的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参照以往管理经验,结合本工
程的实际而定。
三、 本章程适用于施工承包商的管理,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第二章 三大控制
四、 施工单位项目部进驻工地后,要及时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与规章制度, 并报监理部审批。 拖延或内容不齐全
者,罚款 500元。
五、 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要基本稳定,更换人员或队伍,要征求
业主和监理部同意,否则罚款 1000元,并令其退场。
六、 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申请报告,要报监理部审批,施工
过程中,变更现场平面布置或更改施工方案,除不予认可此工程量外,并
处以 1000元罚款。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