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HLB/ZC-03-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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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日志记录征求意见稿
各项目监理组:
现将修订的《监理日志格式》和《监理日志记录作业指导书》公示,意见和
建议请在 4月 10日前反馈总工程师室
监理日志记录要求
1.《监理日志》 是项目监理组全体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所做的记录, 原则
上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记录,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定期
审阅并签名。
2.《监理日志》记录分为 7个部分。记录内容应及时真实,语句通顺,用词
恰当,简单明了。记录人员应签名。
3.《监理日志》的 7个部分应按以下要求记录:
1)表头:应记录年、月、日和星期,当日气温和气候环境;
2)施工进展情况:应按照专业范围简要记录当日的主要施工内容(施工部
位和工序);
3)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情况:应记录当日监理文件编制、
监理例会、审查审核、巡视检查、旁站、见证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