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服务费支付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监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甘
肃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考核暂行标准》
等,制定如下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二、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服务费支付计划合理地提出支
付申请。考核组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提出支付建议。
三、考核表中每项得分不得超过单项基准分,考核总分
设为 110分。经考核组考核,得分满 100分(含 100分)以
上建议按照监理单位支付计划足额支付监理服务费申请;得
分低于 100分的,建议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也乘以相应比例
(计算方式:支付比例=考核得分 /100 ),扣下的余款暂缓
支付,待工程竣工视监理整个服务过程的服务质量及对工作
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可建议支付一定比例的余款或建议
余款直接扣还建设单位。
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