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监督处罚管理实施细则
监理监督处罚管理实施细则
为有效控制施工阶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完善对施工阶段中的质
量、进度、安全方面的管理与协调, 预防和纠正工程施工中存在不规
范的施工作业行为,杜绝承包单位对我监理部下发指令性文件不予回
复与执行、屡次不改或者强制违规违章施工行为的情况出现, 我监理
部本着“四控、二管、 一协调”的方针,根据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
双方签订 (或补充 )合同的内容、按图纸设计要求内容、 现行的相对本
工程所采用的施工 (安全 )技术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经与建设单
位研究讨论后,一致决定 ,在施工阶段对承包单位有违规违章的行为,
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 保证工程有效益进展, 制定《监理监督处罚管
理实施细则》,任何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都必须
遵守。
一、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管理
如发现以下工程质量管理及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或拒不整改的 ,直
接对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