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程序技术交底
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度;确保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如项目经
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到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因实际施工项目机构与招标文件不符,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并经业主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 施工单位应编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针对本项目特点的施工
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
设计和方案组织施工。
3.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向监理单
位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
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
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
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