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费申请报告
致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由我公司监理的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全氟辛酸
回收技术改造 工程项目,我方 2013 年 4 月派监理人员进驻
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工作, 全氟辛酸回收技术改造 工程项目
(二期、三期)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全部竣工验收。一共
超出合同工期 月零 天。依据贵、我双方签订的监理合同
第三十九条支付办法之不足 15天的不计算,超过 15天的按
照 1 个月计算约定,超出监理时间为 个月,费用按照
元 /月支付监理单位, 共计超期监理服务费为: 个月×
元 /月= 元。
特此申请,请批准。
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0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