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 结算审核的区别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中介组织行为, 保障其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维护建设市场的经济秩序,
确保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建设部和各省、 市都相继颁发了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
理办法》,不少省、市还以省、市长令颁发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 ,逐步将工程造
价管理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但在实施过程中, 还存在工程造价咨询与审计的职能、 执业范
围、行业性质、政策法规理解和执行相悖的矛盾。因此阐明政策法规,规范审计行为,已经
成为当前亟待探讨解决的重要议题。
《建筑法》 第十四条规定,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
格证书, 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根据各省、 市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
咨询单位资质的管理办法,一切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含各级审计事务所) ,均须向各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并经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