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备案及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办理须知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情况核实单》 (竣工
备案及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使用 )一式三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须带原件核实) 。
3、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须建设单位和施
工企业双方法人签字并盖公章。提供工程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并同时核验原件。
4、施工企业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各工种班
组长、项目经理、企业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
5、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实) 。
6、县、区所属项目需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的,先
由县、区清欠办核实后再到市清欠办办理。
7、存在投诉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须提供投诉人领取
工资的工资单。
秦皇岛市清理两个拖欠办公室
联系电话: 3631057
(样本)
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适用于已竣工验收的项目)
秦皇岛市清欠办公室:
建设的 工程,
由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