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
备案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办理竣工验
收备案申请
市住建局主管科室审核提交相关资
料,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
不
符
合
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科室负责人审核
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规划条件核
实认可文件;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意见书》;
5、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认可文
件;
6、防雷装置验收认可文件;
7、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受范围的建设工
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
验收认可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清欠办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拨付
工程款的证明;
10、建筑节能验收报告(工业项目除外) 。
商品住宅还应提交 《住宅质量保证书》 和《住
宅使用说明书》。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