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焊接
1) 管道的切割及坡口加工宜采用机械方法,当采用气割等热加工方
法时,必须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并进行打磨。
2) 不应在管道焊缝上开孔。管道开孔边缘与管道焊缝的间距不应小
于 100 mm。当无法避开时,应对以开孔中心为圆心, 1.5倍开孔
直径为半径的圆中所包容的全部焊缝进行 100%射线照相检测。
3) 焊件组对前应将坡口及其内外表面不小于 10 mm范围内的油、漆、
垢、锈、毛刺及镀锌层清除干净,且不得有裂纹、夹层等缺陷。
4) 除设计规定外,焊件不得进行强行组对。组对时应垫置牢固,并
应采取措施防止焊接过程中产生附加应力和变形。
5) 焊条、焊剂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烘干,并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
干燥。
6) 管子或管件对接焊缝组对时,内壁应平齐,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
管壁厚度的 10%,且不应大于 2 mm。
7) 采用电弧焊时焊缝的坡口形式和尺寸可按下图
间隙 c=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