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辅助施工方法
13.1 适用范围及一般规定
13.1.1 在浅埋、严重偏压、岩溶流泥地段、砂土层、砂卵 (砾 )石层、自稳性差的软弱
破碎地层、 断层破碎带以及大面积淋水或涌水地段进行施工时, 可采用辅助施工方法对地层
进行预加固、超前支护或止水。
13.1.2 采用辅助施工方法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机械设备状况等,选用辅
助施工方法,并做好相应的工序设计;
(2) 应按采用的辅助施工方法,准备所需的材料及机具,制订有关的安全施工条例;
(3) 施工中应经常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以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异情况,预防突然事故
的发生;
(4) 作好详细的施工记录;
(5) 必须坚持先支护 (强支护 )、后开挖 (短进尺、 弱爆破 )、快封闭、勤量测的施工原则。
13.2 稳定开挖面的方法
13.2.1 稳定开挖面、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