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油性涂料施工方法
一、作业条件
1、外墙面抹灰已完成,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规范》( gb50210-2001 )
验收合格,基层的碱度 ph 值在 10 以下,同时基层已干燥(至少已干燥 15 天),含水率
不大于 8% ;基层表面平整,阴阳角及角线密实,轮廓分明;墙面无渗水、无裂缝、空鼓、
起泡孔洞等结构问题。没有粉化松脱物,没有油、脂和其他粘附物。
2、水电及设备、顶墙上预留、预埋件已完成。
3、门窗安装已完成并已施涂一遍底子油(干性油、防锈涂料),如采用机械喷涂涂料
时,应将不喷涂的部位遮盖,以防污染。
4、环境温度,应按产品说明书的温度控制。
5、施涂前应将基体或基层的缺棱掉角处,用 1∶3 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修
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腻子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6、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强调技术措施和质量要求。施工前应先做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