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 年版)条文理解及设计常见
问题的处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 年版)条文理解及设计常见问题的处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 年版)条文理解及设计常见问题的处理
强制性条文
0.1 05 年版《高规》中的有黑体字的条文是 05 年修订时所修改过或增加的强
制性条文。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02年
版中的有关《高规》的条文内容,只要仍存在于《高规》 05年版中的,仍然是强制性条文,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分告》第 361号文所列出的经修订后的强制性条文一样,必须
严格执行。
0.3 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法律、法令内容:
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